根据有关工作安排,现将2025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和条件
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,全日制华侨本科生。评审根据《85588永利集团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《85588永利集团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评审程序
1.个人申报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(含EXCEL模版)和推荐表,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24-2025学年成绩单、获奖证明等材料(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),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。
2.单位推荐。各单位根据名额指标,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可制定评审细则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(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开排序),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,填写推荐汇总表报送学生处。
3.学校复核。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,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后,报上级部门审批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10月10日14:00前,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审批表、佐证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等电子版发送至李老师邮箱3637069750@qq.com。
2.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参评。